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内合作协议审批表说明:
1.本表请正反面打印。
2.协议文本学校至少应持三份原件。协议签订后,一份由国内合作交流处备案,一份交档案馆存档,一份留承办单位保存。
3.此表格可在国内合作交流处网站主页下载,有关事项请咨询国内合作交流处(0471-561867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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